据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台湾当局有关部门日前采取措施,取缔电视节目中涉及暴力、犯罪及色情等不良内容。一个时期以来,台湾电视作品动辄以暴力、色情作招徕,一些电视台播放节目,更是对不健康内容加以渲染。岛内各界对此给予抨击。台湾最近加强对电视节目的审查工作,对于违反规定的节目,最高处以台币120万元的罚款,严重者将以触犯“妨害风化罪”移送司法机关。
[值班总编推荐] 火车票改签要收手续费,何以引发争议
[值班总编推荐] 旅游消费火热 赋能美好生活
[值班总编推荐] 三秦大地 ... 内蒙古:全力打造光伏...
【四海文心】三评“过度娱乐化”
【详细】
“群岛哲学”视角下的个体意识与生活哲学
让盲评制度科学运转起来
全面推动数字乡村建设高质量发展
手机光明网
光明网版权所有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